治超非現場執法系統的布局是一個系統工程,需要綜合考量多方面因素,既要科學規劃,也要靈活調整,確保執法效果的最大化。下面是治超非現場執法點布局規劃的幾個核心原則,這些原則對于構建高效、合理的超限超載治理體系至關重要。
(1)統籌規劃、分步實施
治超非現場執法點的設置應與公路的整體發展規劃緊密結合,確保執法點布局既滿足當前需求也能適應未來公路網絡的發展趨勢。通過與“十四五”規劃中的新建、改擴建及大中修工程項目同步規劃,可以避免重復建設和資源的無效利用,實現有序、高效地推進執法點的部署。
(2)規模適宜、布局合理
非現場執法點的布局不僅要與現有的固定超限檢測站、交通繁忙區域(如高速公路出入口)以及基層執法站協調一致,還需考慮整個布局的均衡性和邏輯性。這意味著每個執法點的設立都應基于實際交通流、超限超載問題的嚴重程度以及執法效率的綜合評估,確保每一點位都能發揮最大效能。
(3)突出重點、兼顧一般
布局時需重點關注那些超載問題嚴重、對道路損害風險大或安全隱患高的區域,如省界、市界、主要貨運通道、超載頻發路段、貨物裝載源頭以及重要橋梁結構附近。同時,也不能忽視可能成為超載車輛繞行通道的縣鄉村道,雖然這些道路的監管難度較大,但也需要適當的布點,以防患于未然。在布局中,要特別注意點位之間的合理間距,避免過度密集導致資源浪費,一般情況下,相鄰點位間至少保持15公里的距離,以確保既能有效監控又能經濟合理地利用資源。